【原文】夫兵者,不祥之器,物或惡之[1],故有道者不處[2]。
君子居則貴左[3],用兵則貴右。兵者不祥之器,非君子之器,不得已而用之,恬淡[4]為上。
勝而不美,而美之者,是樂殺人。夫樂殺人者,則不可得志于天下矣。
吉事尚左,兇事尚右。偏將軍居左,上將軍居右。言以喪禮處之。殺人之眾,以悲哀泣之,戰(zhàn)勝以喪禮處之。
【注釋】[1]物或惡之:物,指人。意為人所厭惡、憎惡的東西。[2]處:存在心上。
[3]貴左:以左邊為上位。古人以左為陽,以右為陰。尚左、尚右、居左、居右都是古人的禮儀。
貴:看重。[4]恬淡:安靜、沉著,不過分?!咀g文】一切兵器都是不祥之器,人們都應該厭惡它,所以有道義的人不使用。
君主平時以左為貴,以柔用道;到了戰(zhàn)時則以右為主,以兵相勝。武器是不祥之器,它不是宅心仁慈、厭惡殺戮的君主所輕易使用的,萬一不得已用之,也不會過分。
就算打了勝仗,也不值得贊美歌頌;當你贊美歌頌打勝仗時,那你就是以殺人為樂。
凡是以殺人為樂的人,不可能得到人民的歸附。向來吉慶事以左邊為上,兇喪事以右邊為上。
讓偏將軍居左,讓上將軍處右,就像在喪禮上那樣。所以有道的君主,每逢殺人多了就揮淚而哭,就算打了勝仗,也是以喪禮來對待。
【解析】與前章同,這一章仍是講戰(zhàn)爭之道,是上一章的繼續(xù)和發(fā)揮。
上一章著重從后果講,這一章以古代的禮儀來比喻、敘述老子的反戰(zhàn)思想。
老子認為,兵器戰(zhàn)爭雖然不是祥的東西,但作為君子,在迫不得已之時,也要用戰(zhàn)爭的方式獲取勝利,但不要以兵力逞強,不要隨意地使用兵力殺人。
對于戰(zhàn)爭
“不得已而用之”,這表明老子在咒詛戰(zhàn)爭的同時,也還是承認了戰(zhàn)爭的作用。
相反,對于在戰(zhàn)爭中死去的人,要真心表示哀傷痛心,并且以喪禮妥善安置死者。
因為戰(zhàn)爭會給人類帶來巨大的災禍,這是人所共知的。任繼愈認為《道德經(jīng)》
“也是反對戰(zhàn)爭的”。但是君子迫不得已而使用戰(zhàn)爭的手段,是為了除暴救民,舍此別無其它目的。
即使如此,用兵者也應當
“恬淡為止”,戰(zhàn)勝了也不要得意洋洋,自以為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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