薛博林收斂自己的儀態(tài),很是平靜,他說道:
“咸國二十余年間戰(zhàn)事不休,真正的太平年月不過最近六七年,這六七年的太平細究起來,仍得益于二十年前土地新政與工商解禁之舉。
因而在下以為咸國當下盛于外,而非盛于內,真正之強盛當是先國富民強,后國強民富,最后兼濟兩者,圖強中原指日可待?!?br/>
百里燕原本已無繼續(xù)聽的興致,不想薛博林一席話激起心頭千層浪,這讓他想到二十年前與咸王曾有此番談話。他忙問道:
“那請問薛公子,可有具體治國之道?”
“回永興侯,侯爺二十年來興教化,昌工商,扶農桑,深入人心普惠天下,此舉當堅定不移繼續(xù)推行,直至永久。再者,民乃國之本,咸國人口僅一千七百余萬,老弱頻多而精壯勞力驟少,此乃我國三十年內之大患。
竊以為侯爺修生養(yǎng)息不輕易言戰(zhàn)乃是上策,與之對應的便應該鼓勵生養(yǎng),廣推教化普及醫(yī)所,減少幼兒夭折與孩童疫病,待二十年三十年后,人口元氣恢復,人才層出不窮,籍此再回哺農工商三業(yè),繼而往復循環(huán)生生不息。可收國富民強之效。”
薛博林侃侃而談深得百里燕心意,此人雖黑瘦貌不驚人,但鏗鏘有力的談吐,緊密的語言組織邏輯,給人以頗為強大氣場的深刻印象。
百里燕不禁蹙其眉頭細思他之所言,而后再次問他:
“那又如何國強而民富,最終又如何兼濟二者呢?”
“回永興侯話,國富民強是因當下國體使然無法改變,而要想國強民富勢又必再行新法,以革國富民強之積弊?!?br/>
“哦,薛公子以為當下國富民強之法仍有大弊端?”
百里燕好奇問他,鹵侯只覺得薛博林說話沒有分寸,遂是沉聲說道:
“博林,永興侯新政世人有目共睹,如此妄言新政積弊,成何體統(tǒng),還不住口?!?br/>
這時百里燕擺了擺手與鹵侯說:
“鹵侯且請息怒,暫且聽完薛公子所言再做評論也無妨?!?br/>
“嗯,永興侯大量,博林,你且繼續(xù)說吧。”
鹵侯收斂起不快,薛博林壯著膽子繼續(xù)說:
“永興新政以低保田分于百姓,不分男女老弱,人人生來可得自屬土地,一改以往土地集中于權貴,而權貴荒馳兼并,乃至私自蓄養(yǎng)隱戶屯積糧草,拒不納錢糧等弊端。
百姓因人人得享自家田畝而勤于耕種,加之先進農作之法積肥法普惠全國,農業(yè)產力大為增加,此舉富國了,也強兵了,民也得以果腹。而人人得以滿足,卻不知其中所隱之巨大弊端。
普天之下,土地雖大,卻不會增長,土地雖多,田畝卻少,糧田更少。然人口卻會年復一年日復一日,只要有人便會一直生養(yǎng)。
待日后國富民強天下歸于一國,天下太平了,人人不斷生育兒女,朝廷不斷將田分給百姓。一年兩年十年三十年并無大礙,然若百年之后兩百年之后,人口不斷增長,這天下的土地卻是不會增長,到那時,人比田多,又該如何。
進一步說,咸國一統(tǒng)天下之前,此隱弊尚且可除,倘若天下一統(tǒng),各股勢力競相私分利益,分的無不是自己的勢力范圍,到那時再推土地新政以代之,恐再無可能。
甚至那時舉國上下志得意滿而忘乎所以,繼續(xù)以當下新政推而廣之,若干年后,人口增長與開墾土地必成內患,還請永興侯明鑒?!?br/>
要說這么些年來百里燕市面也見得多了,北半球的文明也好,宗伯泰的易算之法也罷,無不是令人大開眼界,卻從沒哪一樁事能給他以如此震撼的沖擊。
薛博林提到了最根本性的兩個人問題,既人是一切社會經濟發(fā)展的根本動力和資源,二是土地資源是有限的,人口增長卻是無限的。
此外薛博林已經看到土地政策應該在人口較少時,普遍教育程度不高時,利益團體尚未大量繁殖之前,解決土地的分配問題,這個見解是超越時代,乃至具有劃時代意義的論述。
當年所推新的《授田法》以低保田的形勢規(guī)定了農民終身享有自留地的權利,并不得交易,此法其實是《均田法》的變相措施。
只是嚴苛制約了土地交易的權利,以及農業(yè)技術的完善。稅法的有機調整,至少不會出現(xiàn)《均田法》頒布中后期天災人禍引發(fā)的土地顆粒無收,而國家和地方權貴橫征暴斂,令農民賣田,進而惡性循環(huán),最后演變成大規(guī)模農民起義的局面。
新的稅賦和土地法有機結合,輔以賑災、糧儲和農業(yè)技術,即便災年,百姓賦稅只減少不增加,加之國庫充裕,能充分調動國內市場富人手中的囤糧和國外的囤糧,只要國家機構理論上是有效的,便不會存在大規(guī)模農民起義。
但《均田法》的弊端是人人分有土地,但允許一定條件下買賣和兼并,而百里燕的《授田法》人人享有土地,死后收歸國有重新分配,而生前不得交易,因此人口如若無限制暴增,土地終有一天是要分配完的。到那天,沒田的人怎么辦。
因此百里燕在訂立《授田法》時,在序章中指出《均田法》了這一問題的潛在風險,但并沒有提出解決措施,因為在二十年前的技術條件下,以及目前的環(huán)境,降低人口增長并不現(xiàn)實。
但百里燕留下了后門,既低保田,而不是均田。低保田充其量讓人餓不死,而均田法是給予每戶足夠的土地,足夠的土地便能供應農戶足夠的開銷,其中也包括副食品、生活開銷,甚至勤儉一些子女可以讀私塾。
而低保田的數(shù)量非常少,僅限于口糧上的餓不死,其他副食品、生活用品不足以由低保田供應,因此需要向國家租賃,如此朝廷分配的低保田要比均田法少得多,只有均田法的五分之一到六分之一。
而且當初訂立《授田法》時,百里燕明確寫入,全國糧食畝產平均達到五石后,個人分配低保田的數(shù)量會削減,始終讓底層百姓維持在餓不死的水平上,籍此刺激農民租賃朝廷土地的積極性,而不至于因為科學技術進步,畝產暴增,令農民喪失勞動積極性。
因此《授田法》中長期內沒有均田法和人口增長的尖銳矛盾,但時代在發(fā)展,人口會暴增,有限資源和無限人口確實是未來的主要矛盾。
盡管當下戰(zhàn)爭頻發(fā)人口死亡率高,這個局面暫不會出現(xiàn),然天下一統(tǒng)之后,天下從此太平,人口恢復增長,不加以控制生育,土地遲早要分完。
《均田法》之所以能在歷代王朝早期建立起強力的秩序,是其滿足了老百姓安穩(wěn)度日的基本需求,后期由于人口的增長,農業(yè)技術的落后,天災人禍的不斷,權貴傾軋以及朝廷橫征暴斂眾多因素疊加一起,最終促成均田法走向終結。
《授田法》同是當年為解決人心和糧草的強力舉措,同時今天看來也是臨時舉措,并不能最終解決土地的分配問題。
想到此處,百里燕又問薛博林:
“以薛公子所見,若干年后土地當如何變法,如何消除積弊?”
“回永興侯,在下以為,當加大農業(yè)植物研究提,以升種子產力,同時以村為一個單位,以已分配的低保田做股,不論新添多少人口,減少多少人口,已經分配的低保田,劃歸本村共有財產,以一個戶口為單位平均分配,而村外的沒有分配的土地則作為朝廷所有土地,以長期租期租給百姓耕種。
如此村中自留土地所得糧食歸村民所有,亦可適當征收賦稅,而朝廷土地則按先行稅法征稅,依據(jù)每年光景好壞與國情適當上下浮動,如此日后無論增加多少人口,朝廷便不再需要分配土地。
不過如此亦有弊端,如若村中人口大增,租用朝廷土地農民必然增多,長此以往又將陷入授田法人人有田之弊端。
因此加大良種培育的同時,亦應集中高效使用土地,研發(fā)比耬車成為高效的播種機,增加城鎮(zhèn)工商規(guī)模吸納農民做工,最重要的仍應是繼續(xù)大力推行教化,提曾百姓見識,如此便不用整日耕作而不會做工。
唯有多管齊下,疏導人口,提曾田產,擴張產業(yè),集中屯田,多措并舉方能解決人與田,田與國力的根本問題是國富民強與國強民富兼濟并舉之措?!?br/>
薛博林一番細致論述邏輯嚴謹見解入木三分,堪稱世間精辟大論,百里燕被其所論深深折服。
鑒于其論述過于超前,暫不具可行性,但他不能在態(tài)度上加以做任何的肯定,遂口氣平淡說道:
“薛公子之意,本侯明白了,請坐吧?!?br/>
“謝永興侯?!?br/>
但凡與土地有關的改革,都必須慎重。
薛博林的措施大致歸納起來為四條具體化措施。一,集約使用土地。二,擴大基礎教育與技能培養(yǎng),增加工商業(yè)就業(yè)崗位,實現(xiàn)城鎮(zhèn)化。
三,加大農業(yè)科研投入提升畝產,推廣機械化自動化播種與收割,延遲城鎮(zhèn)化緩慢和人口增長帶來的壓力。四,最后天下太平,適當控制人口規(guī)模,實現(xiàn)資源經濟與人口的均衡發(fā)展。
要說這四條,基本上不都不符合當下國情,卻是未來發(fā)展的必然趨勢。
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