轉眼陸鳴在博源地產公司上班已經二十來天了,再過幾天就是公司法定的發(fā)薪日子,根據(jù)從季婷那里打聽來的消息,下個月轉正幾乎是鐵板釘釘子的事情,一切都順利的令人生疑。
最重要的是,通過一段時間以來的暗中觀察,竟然沒有發(fā)現(xiàn)有人跟蹤監(jiān)視的跡象,他不相信是自己看走眼。
因為,每天大清早從盧家灣乘坐第一班公交車的時候,車上幾乎沒有什么乘客,要是有人跟蹤怎么也逃不過他的眼睛。
也許,一切都結束了,那天在盧家灣派出所的審訊應該是警察對自己的最后一次試探,實在從自己身上榨不出“油水”他們還能怎么樣?總不至于無聊的每天派人給自己當保鏢吧。
雖然陸鳴對自己的判斷還不是百分之百的肯定,可一直以來緊繃的神經終于可以稍稍松弛一下了。
何況,從看守所出來也就一個月的時間,按照財神的要求起碼要堅持三個月呢,有的是時間搞清楚警察是不是真的解除了對自己的懷疑。
反正眼下有了工作,起碼不愁溫飽,只當財神的遺囑壓根就不存在,即便警察還在秘密監(jiān)控自己,時間最終會讓他們對自己失去興趣,到那個時候……
不過,到那個時候究竟要怎么樣,陸鳴自己也不清楚,除了確定財神肯定為自己留下一筆錢之外,一切都還是未知數(shù)。
而那筆錢雖然對他有著莫大的誘惑力,可他不確定自己是不是有這個膽子去拿,一想到盧家灣派出所那個警察的警告,心里就怕怕的,那感覺就像自己是個賊似的,一旦在起獲隱藏的贓物時被抓個現(xiàn)行的話,后果將不堪設想。
不管怎么樣,只要自己沒有實質性的行動,警察就不能給自己定罪,畢竟心里面藏著不可告人的秘密不能算犯罪,否則,世上就沒有無辜的人了。
不過,接下來的一連串利好消息讓陸鳴的注意力暫時離開了財神的遺囑。
首先,李曉梅告訴他,第一個月實習的員工本來只能拿到薪酬的百分之八十,但陸鳴的薪酬將會按照正式員工對待,盡管她沒有說原因,可陸鳴心里明白,肯定是因為老同學跟卉姐不一般的關系。
并且,根據(jù)李曉梅的說法,雖然截止發(fā)薪的日子陸鳴實際上只上了二十三天的班,但根據(jù)公司的規(guī)定,他卻可以享受全勤工資。
陸鳴興奮地用他學習財會的腦子迅速算了一下,馬上就發(fā)現(xiàn)自己一下多了近兩千元的“外快”,這對他來說可是一筆不小的意外之財,就算給李曉梅買一條真正的中華煙還綽綽有余呢。
其次,部門一些員工已經在私下議論了,說是過兩天公司就要舉行年會,按照以往的慣例,每當這個時候,所有員工按照職位、資歷都可以拿到公司派發(fā)的紅包,最多的可以有幾萬,最少的也有一兩千。
陸鳴聽了心癢癢,可又擔心實習員工不能享受這個待遇,算算日期,自己實習期滿剛好和年會的召開時間差了兩天。
頓時后悔的直跺腳,恨自己那天接到李曉梅電話的時候沒有馬上去公司報道,而是為了裝逼躲在出租屋里辦理“離職手續(xù)”,結果白白浪費了兩天寶貴的時間。
不過,陸鳴終究還是不甘心,找了機會側面打聽了一下,據(jù)說,公司的年會屬于重大慶典活動,在東江市也算得上是頭條新聞,老板從來不吝嗇花錢,就連衛(wèi)生間里做保潔的阿姨都有紅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