厲海和譚長安達成共識,回到客廳,他們看到在坐的四個人,已經(jīng)開始小聲地討論起來。
大家正在看到兩人回來,就停住了說話。
厲海開口說道:“別停下啊,繼續(xù)!誰來先拋塊兒磚?”
一邊說著,他和譚長安,也分別坐回各自原來的位置。
……
客廳的氣氛,驟然嚴肅起來!
這場討論很重要,直接決定丫丫下一步的解救方案。
厲海堅信:這是一個很有實力的戰(zhàn)斗團隊!
管你什么魑魅魍魎、百鬼夜行!
統(tǒng)統(tǒng)現(xiàn)形!
……
老譚和任東西,自然不會先開口的。
他們一個剛才已經(jīng)做了現(xiàn)場陳述,腦子里已經(jīng)重演過無數(shù)回……
一個習慣動手指(嘴皮子那也是很厲害,汗……大家請期待)。
兩個因緣際會、跨國合作的“國際刑警”,你看我,我望你,最后還是邁克紳士地伸手,示意華方的倪警官先發(fā)言。
……
江州姑娘倪雙雙的性格本來就大方,不怯場,現(xiàn)在更是要抓緊時間,就當仁不讓地開口道:
“不說廢話,我直接進入主題!
“構成刑事案件的基本要素,主要包括犯罪時間、犯罪空間、犯罪主體、犯罪對象、犯罪行為五個方面——有時候,也會稱之為“人、事、物、時、空、痕”六大要素。
“我和邁克先生,剛才共同認可:需要從以上5個方面來分析這起綁架案——
“是的,毫無疑問,丫丫失蹤,就是一起有預謀的綁架案!不是惡作劇,充滿惡意!而且作案的,是一個團伙!我們一個一個來分析。
……
“一、犯罪對象——失蹤快24小時的8歲女童丫丫。
“兒童失蹤案,被誘拐綁架的機率大概是1%——這個比例在華國,更低——因為華國人口更多,而且因為國情原因,拐賣市場的需求更大。
“其實無論是在華國,還是美國,未成年人的失蹤,大部分都是離家、逃家。
“這跟丫丫的年齡也有關。4-6周歲,13-14周歲——這兩個年齡段的孩子,是被拐騙的高發(fā)年齡段。
……
“2-4周歲。這個年齡段的孩子最易失蹤,是因為孩子到這時已有脫離家長監(jiān)護的情況。孩子年齡小,沒有自我防范意識,一旦遇到危險無法進行自我保護。
”低幼年齡段的孩子因為天性活潑安靜不下來,一旦周遭有新奇好玩的事物,就能很快吸引他們的注意,這個時候家長稍稍疏忽,孩子就有可能轉眼不見。
“與其他國家人口販運的主要目的是剝削不同,在華國,人販子拐賣兒童的主要目的,是賣給別人收養(yǎng)。年齡越小,孩子的記憶越少,越能融入收養(yǎng)家庭?!?br/>
……
“13-14周歲孩子的失蹤率也比其他年齡段高。這時人販子拐走兒童的目的,已不是為了收養(yǎng),而是做苦力、去乞討,甚至強迫被拐孩子參與詐騙、賣yin等違法犯罪活動——而且基于他們未成年的‘優(yōu)勢’,易于哄騙,加上可能長期受到虐待,容易性格扭曲,形成反社會人格……其犯罪行為,往往更加沒有忌憚,更加變本加厲。
“這些青春期孩子,因為跟家庭鬧矛盾,青春期叛逆等等因素導致離家出走,或被有心人士哄騙、誘拐。寒暑假是這類兒童失蹤的高峰期,家門口、公園、火車站、超市商場、動物園、游樂場、醫(yī)院、路上這幾類場所,更容易發(fā)生這類兒童丟失或被拐的案件。
“丫丫的年齡,不屬于這兩個高發(fā)的年齡段,所以很大程度上就排除了被拐騙的可能性——但為什么是綁架,我們還要結合后面的犯罪要素來得出結論?!?br/>
……
“二、犯罪時間。
“首先,是發(fā)現(xiàn)失蹤的時間。
“據(jù)剛才譚哥說描述的,他是在吃過午飯后,自己一貫的散步時間,帶著丫丫沿著他慣常的道路,往青沙江二橋方向去的——因為帶著女兒,他的原計劃,也沒有像以往那樣走得更長,去南濱公園走上一圈兒再回來。
“而丫丫的失蹤,就是在他到二橋上,太過專注思考,直到走到江南橋頭位置,才發(fā)現(xiàn)丫丫不見的。
“以這個過橋的時間來說,或者再放寬點兒,從他描述的最后一次看到女兒的時間,是在江北濱江大道的十六碼頭小廣場,時間大約有20分鐘。”
……
“其次,我們來看看犯罪時間。丫丫的失蹤,現(xiàn)在已經(jīng)接近24小時。
“身為警察,我應該澄清一下:電視和電影上說的一個廣泛的誤解——只有失蹤超過24小時才可以去報案。
“目前在華國,并沒有任何法律法規(guī)寫了這一條。2010年時,由公安部聯(lián)合最高法等出臺了《關于依法懲治拐賣婦女兒童犯罪的意見》,明確規(guī)定:‘接到兒童,或已滿14周歲不滿18周歲的少女失蹤報案的,不論案件是否屬于自己管轄,都應當首先采取緊急措施?!?br/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