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卷風起于飄萍之末
是非自有曲直,公道自在人心!
漢奸必須釘在恥辱柱上,漢家兒郎英雄血也不能白流!
后世由于種種原因,官家始終沒有為其正名,只是民間普通同情而已。
自己竟然有此機會,維護漢家英雄名聲不墮,自然責無旁貸!
想起袁崇煥矯詔斬殺毛文龍的十二“該殺”罪行,秦浩明只能仰望蒼天無語至極!
實在是比當年岳飛的莫須有還冤?。?br/>
起先,袁崇煥用離職返鄉(xiāng)勸說他,毛文龍回答說:
“以前有這個意思,但現(xiàn)在只有我了解東部戰(zhàn)事,等東部戰(zhàn)爭完畢,朝鮮衰弱,可以一舉而占有?!?br/>
沒辦法,袁崇煥就此詰問毛文龍幾樁違令的事情,毛文龍做了對抗性的辯解。
袁崇煥高聲喝斥他,讓人扒下他的帽子和袍帶,把他捆了起來,毛文龍仍很倔強。
袁崇煥說:“你有十二條該殺的“大”罪,知道嗎?
按大明定下來的制度,大將領兵在外,必須接受文官的監(jiān)視。你在這邊一人*,軍馬錢糧都不接受核查,一該殺。
大臣的罪沒有比欺騙君主更大的,你送上奏章全都蒙騙,殺害投降的士兵和難民,假冒戰(zhàn)功,二該殺。
大臣沒有自己的將領,有則必殺。你上書說在登州駐兵取南京易如反掌,大逆不道,三該殺。
每年餉銀幾十萬,不發(fā)給士兵,每月只散發(fā)三斗半米,侵占軍糧,四該殺。
擅自在皮島開設馬市,私自和外國人來往,五該殺。
部將幾千人都冒稱是你的同姓,副將以下都隨意發(fā)給布帛上千匹,走卒、轎夫都穿著品官官服和袍帶,六該殺。
從寧遠返回途中,劫掠商船,自己做了盜賊,七該殺。
強娶民間女子,不知法紀,部下效仿,使得百姓不安于家,八該殺。
驅使難民遠遠去幫你盜竊人參,不聽從的就被餓死,島上白骨累累,九該殺。
用車送金子到京師,拜魏忠賢為父,并在島上雕塑他加冕冠的肖像,十該殺。
鐵山一戰(zhàn)敗北,喪師不計其數(shù),卻掩敗為功,十一該殺。
設鎮(zhèn)八年,不能收復一寸土地,坐地觀望,姑息養(yǎng)敵,十二該殺?!?br/>
正是這不足以構成罪名的十二條“該殺”,既毀了毛文龍也毀了他自己更毀了大明,悲乎?
客觀的說,袁崇煥也是明末難得著名的抗清將領,但在氣量大局觀上差了許多,度量不夠眼光太淺。
“回頭聊,找盧督有緊急軍事?!?br/>
秦浩明雙手抱拳朝三人團團作輯,言罷轉身離去。
“犬羊之性,奸邪小人,誤國誤民至此。
真是百死不能贖其罪!”
帥帳內,盧象升聽秦浩明匯報完三家晉商的事情,臉上青筋暴漲,一拳狠狠砸在帥案。
眸中有六分恨意、三分無奈、一分不甘。
“自古商人重利輕離別,然能不辭辛勞,聚天下之貨,互通有無,有利于黎民百姓,誠為大善!
可值此國難當頭之際,他們三家還是錦衣玉食綾羅綢緞,不曾缺一頓食少一件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