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百五十四章李鴻章裁撤常勝軍
常州、丹陽得克,李鴻章再召李鶴章、劉銘傳、郭松林等,商談常勝軍裁撤事宜。
李鴻章道:常勝軍每月需耗銀五六萬兩,而且要求巨大,又反復無常,必即撤之。
郭松林道:我之洋槍炮隊,與其相差無幾;無戈登之洋槍隊,吾軍亦能摧城拔寨。
劉銘傳道:丁日昌之炸炮局,已能制作各種開花炮彈,供給吾軍,綽綽有余。
李鴻章道:營務處補用知府丁日昌,速去昆山常勝軍處,與戈登協(xié)商其部裁撤事宜。
丁日昌接令,即至昆山,晤會戈登,道明來意。
戈登道:我亦有此意,煩請速稟李撫臺,即日即行裁遣。
丁日昌道:戈登先生,如此痛快,無一條件乎?
戈登笑曰:拿爾等錢財,方能消災。這是裁遣費用,煩請轉(zhuǎn)呈李撫臺。
丁日昌道:請問戈登先生,貴國駐上海領事巴夏禮先生,是否還要通告?
戈登道:當然通告,海關赫德先生處,亦要告之,我即奔赴上海,相商此事。
丁日昌別后,戈登密友、軍醫(yī)馬加尼道:戈登先生,此軍一裁,我等再不能持槍賺錢。
戈登道:李太狡猾,我等不是對手,與其讓李慢慢削弱,灰溜而去,不如乘現(xiàn)在形式大好,多提一些裁撤條件。而且我軍正在腐化渙散。中國人曰,錯失此村,再無此店。
李鴻章聞訊大喜,迅籌款十九萬元,與戈登協(xié)力,繞過巴夏禮、赫德,十日之內(nèi),即將三千余常勝軍裁遣完畢,十二名外籍軍官、三百名洋槍隊、六百名炮隊,李鴻章照單全收。
常勝軍裁撤,李鴻章心情舒暢,疏曰:奏為裁遣常勝軍連日辦理就緒各情形,遵旨覆陳,仰祈圣鑒事。
竊常州克復后,定議裁撤常勝軍,臣于四月初七日附片陳明,當即督飭丁日昌等妥速辦理。
旋奉四月十四日寄諭:戈登帶隊協(xié)剿,現(xiàn)在常州攻克,該洋人不言進攻金陵,竟肯先行遣散,免將來許多枝節(jié),實屬不可失之機會。該撫自應乘勢利導,妥為遣散。如戈登將所部布置妥協(xié),洋弁均皆回國,則是戈登真心要好,始終如一。僅止頒給旗幟功牌,不獨無以酬其勞,且恐無以餐其欲。即著李鴻章飭令丁日昌、李恒嵩等與戈登妥為辦理。一俟辦有就緒,即將如何再行嘉獎戈登之處,迅速奏聞。欽此。
仰見圣慮周詳,柔遠防患之至意。茲據(jù)丁日昌回省面稟,并據(jù)戈登、李恒嵩具稟于二十五日辦理遣散完竣等情前來,謹為我皇上縷細陳之。
緣常勝軍起于美國人華爾,其初不滿千人,陸續(xù)增至四千余人。糧餉軍火,惟意所欲,無從核減。
同治元年秋冬間,調(diào)令助剿金陵,不能成行,遂致白齊文之變。臣在上海與英國提督領事等反復議論,始得更定章程。兵額裁至三千,月餉發(fā)至七萬余元。合之購辦軍火、賞恤、雜支各款,每月須十萬元有零。
戈登接帶后,臣加意撫馭,遇事尚受商量,而性急多疑,每有反復。
自今春金壇、揚庫兩次敗北,戈登頗覺氣餒。三月二十二日常州之役,城已轟破,未能爬入。戈登目擊常勝軍之不能得力。四月初六日再舉攻城,戈登即請我軍為前敵,常勝軍為后隊,蓋自知不如我軍之用命也。
常城克復,即將洋槍隊調(diào)回昆山,派令丁日昌前往會商撤遣,戈登意甚欣悅,乃臣于十五日接據(jù)巴夏禮申陳,以議裁常勝軍一事,必須知會駐滬英官轉(zhuǎn)稟駐京公使查核辦理。
據(jù)赫德來函,謂蘇省雖已肅清,金陵、湖州兩處賊竄可虞,引咸豐十年以前之事為戒,極言常勝軍不可遽裁,譬喻百端,戈登似為所動。
丁日昌等往復開導,忽迎忽拒,尚欲迎合巴夏禮、赫德二人之議,留炮隊六百名,槍隊一千余名。
丁日昌復探其情,謂之曰:爾在中國助剿,功成回國,中外傳名。倘不此時裁撤,將來接帶者倘若白齊文之類,鬧出事端,豈不為爾聲名之累。巴夏禮、赫德系局外人,方以為常勝軍十分可靠,故不肯遽裁,爾何不將此軍近日不能得力實情自與剖論,免得自己聲名為他人所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