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氏繪聲繪色地講著白行簡是如何活捉那些竹鼠的,“還沒怎么瞧清動作呢,手里的彈弓就‘嗖’打了出去,哎喲,那準頭,就見他把麻繩打了個結……”
巧珍“切”了一聲,“沒什么了不起的,是個獵人都會。”
張氏狠瞪她一眼,“你懂什么,簡哥兒拿的可是個彈弓,石子兒都是就地撿的,再說那竹鼠跑的那樣快,它就是定在那不動讓你打一個你怕也打不中……”
相處半日,白行簡給張氏留下了不錯的好印象,他口不能言,人卻伶俐聰慧,張氏吩咐他什么,他立馬就心神領會,張氏瞧他勤快又聰慧,做活不拖沓,一身的好力氣,哪有不喜歡的。
再者看他一個半大小子也著實是可憐,年紀小小沒了爹,娘又是癡傻的,幫不了他半分忙,心里就生了親近。
巧珍再嘟囔,“會打獵就會打獵唄,娘做什么一個勁兒夸他,我哥也會!”
張氏實誠地擺手,“你哥不行,他那三腳貓的本事……”
話頭猛地頓住,偷眼看莊容,見她面色平靜地低頭吃菜,才訕訕收了話題。
巧珍咧了白行簡一眼,“抓竹鼠不算本事,什么時候宰頭狼吃,那才叫本事呢!”
她知道白行簡身邊有頭狼,故意說了這話刮刺他。
誰知他連臉色都沒變,四平八穩(wěn)地坐在那,跟莊容兩個齊齊喝碗里的湯。
巧珍這才注意到,只有莊容和白行簡,一頓飯吃的空前沉默。
莊文幾人議論老莊家遭狼洗劫這事兒,莊容就只當沒聽見,端了野蘑菇雞湯喝的津津有味。
白行簡本就不能張口,坐在那安靜的仿佛不存在一樣,就是喝口湯都沒個聲響,讓人難以注意到他。